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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伙型私募基金所得税缴纳时间,合伙型私募基金所得税缴纳时间要求

2025-02-21 07:33:22 理财新闻

合伙型私募基金所得税缴纳时间要求

1. 股息红利收入

2021年8月26日

自然人直接按照20%缴纳个人所得税,机构免征企业所得税。

2. 投资收益

2023年9月30日

若合伙人为自然人,需缴纳个人所得税;若为法人和其他组织,需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
3. 生产经营所得

2023年9月18日

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“先分后税”原则,合伙企业层面不征税,由各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
4. 个人投资者分红

2022年9月26日

个人投资者从契约型基金取得分红,按照“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”以20%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
5. 增值税纳税主体

2023年9月30日

契约型私募基金中,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主体。

6. 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所得税

2023年10月20日

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应纳税法规内容。个税自2000年1月1日起实行,对合伙企业合伙人征收所得税。

7. 基金所得税缴纳

2019年4月29日

公司型基金按照《企业所得税法》缴纳企业所得税,而合伙型基金根据相应法规内容,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。

8. 私募基金转让涉及增值税

2020年12月18日

合伙型私募股权基金转让涉及“36号文”规定的金融商品转让应税行为。根据财税[2008]159号,合伙企业以每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。